本文转自:福州日报
本报讯(记者欧阳进权)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,我省2个口岸获批设立出境免税店,其中包括福州长乐国际机场。
财政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《关于设立部分口岸出境免税店的通知》,同意继续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、厦门东渡国际邮轮中心口岸设立出境免税店。
口岸出境免税店是指设立在对外开放的出境口岸,向符合规定的出境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,其销售的进口商品免征关税、进口环节税,国产商品实行退(免)税(增值税、消费税)。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,能满足广大旅客购买免税品的需求,降低消费者旅游购物成本,带动当地旅游景区、住宿、餐饮行业的发展,提升对外开放水平。(全文共279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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